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认定为次要责任,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管责任主次,都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同时,向交通警察报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并树立危险标志,然后撤离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后续事宜。 其次是赔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次要责任一般承担30%的赔偿比例。例如双方车辆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赔偿总额是10万元,那么次要责任方可能就要承担3万元。 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当机动车占次要责任时,赔偿比例通常为40%;若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占次要责任,赔偿比例为20% 。 另外,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可,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维护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书面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判定责任划分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