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伤人轻微受伤正常赔付多少钱?


在车撞伤人导致轻微受伤的情况下,赔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来了解一下赔付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是指因治疗受伤而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这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开的各种收费单据上的金额总和。 护理费,如果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比如请了专业的护工照顾伤者,那就要按照市场上护工的收费标准来计算护理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的交通票据来确定,比如打车的发票等。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生可能会根据伤者的病情,给出需要补充营养的建议,这时就会涉及营养费的赔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伤者住院了,就会有这项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至于具体的赔付金额,因为轻微受伤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比如只是皮外伤,可能几百元的医疗费就够了;但如果涉及到骨折等相对严重一点的轻微伤,费用可能会达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需要根据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来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