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右拐弯撞了人行道上逆行的自行车,交警判自行车全责合理吗?

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车右拐弯时撞上了在人行道上逆行的自行车,交警判定自行车全责。我不太理解这个判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交警的判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是依据哪些法律条文来划分责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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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右拐弯撞了人行道上逆行的自行车这种情况下,交警判自行车全责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一般会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逆行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如果机动车在右拐弯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观察、减速避让等注意义务,而事故主要是由于自行车逆行这一过错行为导致的,那么交警判自行车全责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例如,机动车在转弯前提前打了转向灯,并且在转弯时车速不快,对周围路况进行了观察,而自行车逆行且没有注意来车情况,这种情况下自行车的逆行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 然而,如果机动车在右拐弯时也存在过错行为,比如未减速慢行、未观察路面情况、未避让正在通行的非机动车等,那么即使自行车存在逆行行为,机动车一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不是自行车承担全责。例如,机动车在转弯时车速过快,没有注意到人行道上逆行的自行车,导致碰撞事故发生,那么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过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交警在判定责任时,会综合考虑事故现场的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行驶路线、速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采取的避让措施等,来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而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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