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现金应该存谁的账户?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现在有一笔现金收入,但是不知道这笔钱该存到谁的账户里。存到个人户怕公私不分,存到公司户又不知道以谁的名义去办。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讲,合伙开公司的现金到底该存谁的账户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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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伙开公司的情况下,现金一般应存入以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这是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司财产独立意味着公司的资金与合伙人个人的资金是严格区分开来的。合伙人投入公司的资金以及公司经营所获得的现金收入等都属于公司财产,而不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将现金存入公司账户,能够清晰地界定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债权人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表明公司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合伙人不能随意将公司现金存入个人账户,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财产混同。 如果将公司现金存入个人账户,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法律风险。比如,当公司面临债务纠纷时,若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合伙人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这种行为还可能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法规,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为了合法合规经营,合伙开公司的现金应当存入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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