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特点?


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的特点。 主观故意性是交通肇事逃逸的重要特点之一。逃逸者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他们清楚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比如,张三在撞车后,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却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直接驾车逃离。这种主观故意是认定肇事逃逸的关键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规定就基于逃逸者主观故意逃避责任这一特点。 行为的及时性也是一个特点。很多肇事逃逸行为都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实施的。一旦发生碰撞,肇事者可能害怕被受害者及其家属报复,或者害怕被警察追究责任,于是马上逃离现场。例如,李四在夜晚撞了行人后,趁着周围没人,立刻驾车逃离,没有停留查看伤者情况和报警。这种及时性使得事故现场遭到破坏,增加了事故调查的难度。 逃避法律追究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核心特点。肇事者逃离现场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想承担事故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法律对肇事逃逸者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逃逸者逃避法律追究的特点。 现场的破坏和证据的湮灭也是交通肇事逃逸的特点。逃逸者离开现场,可能会破坏现场的痕迹、物证等,导致交警难以准确判断事故的发生经过和责任认定。比如王五在撞车后,为了毁灭证据,故意移动车辆,破坏了刹车痕迹等关键证据,给事故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这不仅影响了受害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交通肇事逃逸的这些特点使得它成为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对于肇事逃逸者,法律会给予严厉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