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什么特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特点: 从交易实质来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更多地是集团内部资源的整合和调配。因为合并双方都处于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控制之下,所以这种合并往往不是基于市场竞争和公允价值的纯粹商业交易,而带有一定的行政性和计划性。就好比一个大家庭里,家长把家里不同的产业进行重新分配组合,目的是让整个家庭的资源利用更高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明确指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会计处理方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这意味着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简单来说,就是把两个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直接加总,不考虑它们的市场公允价值变化。这种处理方式可以保持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避免因合并导致资产和负债的大幅波动。 从税收角度来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相关税收规定,如果企业重组同时符合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条件,那么可以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这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轻合并过程中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企业的资金流转和发展。 在决策过程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决策更多地受到控制方的影响。由于合并双方都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控制,控制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来决定是否进行合并以及如何进行合并。这种决策方式可能会更加注重集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而不仅仅考虑单个企业的短期利益。同时,这种决策过程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具有交易实质特殊、会计处理独特、税收政策优惠以及决策受控制方影响等特点。企业在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需要充分了解这些特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操作,以确保合并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