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险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盗抢险合同终止,简单来说就是这份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结束啦。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终止条件: 首先是债务已经履行。打个比方,如果在盗抢险合同里约定了某种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要赔付一笔钱,当保险公司真的按照约定把这笔钱赔付到位了,那在这个层面上,债务就履行了,合同可能就终止啦。这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里有规定,债务已经履行是债权债务终止的一种情形,而盗抢险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关系,也适用此规定。 债务相互抵销也会导致合同终止。比如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除了盗抢险合同关系外,还有其他经济往来,双方互相都有债务,要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就可以把债务抵销,这样盗抢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可能终止。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也能让合同终止。假如投保人要给保险公司交一笔费用,但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投保人没办法直接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把这笔钱提存到相关机构。一旦提存完成,就相当于投保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盗抢险合同可能会因此终止。 债权人免除债务这种情况也不少见。要是投保人不想让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了,主动跟保险公司说不用他们管了,这就是投保人作为债权人免除了保险公司的债务,合同也就终止了。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也会使得合同终止。比如保险公司收购了投保人所在的公司,这时候保险合同里的债权债务都变成同一个主体了,合同自然就终止啦。 另外,合同解除也会导致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又分几种情况,有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这很好理解,双方商量好了觉得这份合同没必要继续了,就可以解除;还有约定解除,就是在合同里事先约定好了某些情况发生时,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则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概念: 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