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酒驾是如何处罚的?


在探讨成都酒驾的处罚情况之前,我们先来明确酒驾在法律上的定义。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饮酒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在成都如果是首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会面临暂扣驾驶证半年,同时罚款一千到两千元的处罚。要是之前因饮酒驾驶被处罚过,又再次饮酒驾驶,那就要面临拘留和更重的罚款,并且驾驶证会被吊销。 而醉酒驾驶的处罚更为严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在成都,一旦被认定为醉酒驾驶,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要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根据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的来说,成都对于酒驾的处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酒驾的危害巨大,不仅威胁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