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法院通常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基本原则进行判定。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能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更为依赖。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另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条件更优的一方。同时,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最后,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以确保判决结果符合孩子的真实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