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如何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孩子年龄较小时,母亲在生活照料等方面通常能给予更细致的关怀,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物质方面,也包括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精神方面。抚养条件则涉及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家庭环境是否稳定等。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规定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