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我很想知道,像我这种怀孕期间离婚的情况,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怎么算的呢?是会优先给我吗?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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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对子女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由于孩子尚未出生,此时并不会对抚养权进行实际的判决。因为孩子还未出生,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抚养权的确定需要等到孩子出生之后。 当孩子出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角度出发,法律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出生后大概率抚养权会归母亲。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可能会予以支持。例如,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且不适合抚养孩子,或者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严重影响孩子成长,这种情况下父亲争取抚养权是有可能得到法院认可的。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合法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总之,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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