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归谁最合适?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也都希望孩子能跟着自己生活。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孩子归谁抚养才是最合适的,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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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通常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因素。例如,一方的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越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或者一方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这些都是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的因素。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总之,法律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核心是保障孩子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