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许多夫妻关注的重点问题。一般来说,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此外,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也会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谁生活往往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相关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