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诺签了合同双倍给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别人谈合作时,说了‘签了双倍给你们’这样的话,现在有点后悔了。我想知道当时这样的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啊?如果对方要求我双倍给钱,我必须得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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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承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我说了,签了双倍给你们’这样的表述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和口头承诺的效力问题。首先,我们来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口头承诺也是一种表意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就说明,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您说出‘签了双倍给你们’这句话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该口头承诺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一是双方存在订立合同的合意,也就是对方明确知道您所说的内容并且有与您达成约定的意愿。二是该承诺内容具体明确,‘双倍给你们’需要明确双倍的基数是什么,是款项、报酬还是其他标的。如果内容不明确,在实际执行中就容易产生争议。假设该口头承诺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它就成为了合同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对方按照约定与您签订了合同,并且完成了相应的义务,您就需要按照承诺双倍给予对方相应的款项或利益。否则,您可能构成违约。一旦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要求您继续履行承诺,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您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该承诺是在受胁迫、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等情形下作出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承诺。但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情形的存在。总之,‘签了双倍给你们’这样的口头承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您应当谨慎对待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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