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一个孩子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时涉及一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通常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体现了法律对孩子自主意识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所以,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教育等。同时,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尽量和孩子沟通,尊重孩子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