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岁女方没经济来源,离婚时小孩归谁?


在涉及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上,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对于孩子一岁且女方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孩子的归属。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能够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关怀,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角度出发,法律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所以,从年龄这一关键因素来看,孩子一岁时通常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 然而,女方没有经济来源这一情况也是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的因素之一。虽然经济状况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但它确实会对孩子的生活保障产生影响。法院需要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成长,包括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如果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可能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不过,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其他方面的情况。比如女方虽然目前没有经济来源,但她是否有能力在短期内找到工作、获得稳定的收入;男方的经济状况和抚养意愿如何;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和习惯等。如果女方有其他亲属愿意提供经济支持,或者有获取收入的潜在能力,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经济方面的不足。 此外,如果男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有虐待孩子等行为,即使女方没有经济来源,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因为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例如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生活照片和视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