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是什么情况?
我申请了商标,结果被驳回了,然后提交了复审申请。但我不太清楚这个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复审又不通过吗?具体 有哪些情况会导致这样,之后该怎么办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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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复审申请是指商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驳回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该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而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复审后仍然维持驳回决定的一种情况。
从法律概念来讲,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当商标局驳回申请时,往往是因为申请的商标存在一些不符合规定之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等。如果申请的商标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被驳回。
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说,如果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也会面临被驳回的结果。
当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决定后,如果申请人仍然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是法律赋予申请 人的进一步救济途径,以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