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驳回的商标申请会怎样处理?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我做了复审,但还是被驳回。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办,这个复审驳回的商标申请之后会怎么处理呢?我还能不能继续争取这个商标?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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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申请复审后仍被驳回时,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商标复审驳回的含义。商标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复审,依然决定驳回商标申请,就意味着这个商标在当前的申请流程中未能通过审核。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复审驳回的商标申请,申请人有一定的救济途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驳回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法院说明自己认为商标应该被核准注册的理由和证据。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过,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之前,申请人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诉讼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商标本身的价值,如果商标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那么提起诉讼争取商标注册可能是值得的;还有胜诉的可能性,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商标的注册,那么胜诉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如果申请人不打算提起诉讼,那么该商标申请就正式结束,申请人不能再以相同的商标和申请事项进行注册。申请人可以选择重新设计商标,再次提交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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