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复审又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驳回了,然后我申请复审,没想到 复审也被驳回了。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个商标注册成功?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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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驳回复审又被驳回时,您并非没有其他途径可走。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的程序。而复审也被驳回,意味着商标评审委员会维持了商标局的驳回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当您遇到商标注册被驳回复审又被驳回的情况,您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向法院起诉时,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驳回的理由。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商标的使用情况、显著性、与在先商标的区别等方面。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做出最终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您胜诉,商标局就需要重新对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
此外,您也可以重新审视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对商标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调整后 ,再次提交注册申请。但这种方式可能会面临再次被驳回的风险,所以在重新申请之前,最好对商标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确保修改后的商标更符合法律要求和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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