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如果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商标注册,结果 被驳回了。我很不理解,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我想知道商标注册被驳回后有没有补救办法,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能保障我再次申请的权利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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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驳回时,申请人先别着急,是有一定的救济途径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商标驳回的原因,这可能有多种情况。比如违反了商标的禁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等;还有可能是缺乏显著性,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如果商标局以这些理由驳回申请,申请人就要考虑商标本身是否确实存在这些问题。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救济程序。商标评审委员会会重新进行审查,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和理由来证明自己的商标应该被注册。比如可以提供使用证据,证明该商标已经在市场上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具有了显著性。
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仍然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作出最终的判决。所以,即使商标注册被驳回,申请人也有机会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争取商标的注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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