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后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怎么操作才能最大可能让商标申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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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不用过于着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商标驳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全部驳回,另一种是部分驳回。全部驳回意味着申请的商标在所有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都不被允许注册;部分驳回则是指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被驳回,而在其他项目上仍有可能获得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救济途径。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再次审查,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决定。 除了申请复审之外,如果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合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行政诉讼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整个过程中,申请人要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的使用证据、与在先权利不冲突的证据等,以增加自己获得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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