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又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的商标初审没通过,复审之后还是被驳回了。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可又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还有其他途径可以争取吗?希望了解一下后续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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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复审又被驳回时,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尝试解决。我们先解释一下商标复审被驳回。商标复审是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的程序。如果复审后再次被驳回,意味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然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当您遇到商标复审又被驳回的情况,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您有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说明您认为商标应该被注册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法院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存在错误,就可能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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