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被机构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商标复审,结果被复审机构驳回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只能接受这个结果,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想轻易放弃,希望了解一下后续的处理途径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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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复审被机构驳回时,您不必过于着急,法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复审驳回是指商标评审机构对商标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从而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后依然驳回,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在商标复审被机构驳回后,您可以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商标评审机构作出的驳回决定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审查商标评审机构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商标评审机构的驳回决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或者程序违法等问题,就可能会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要求商标评审机构重新作出决定。 此外,在准备起诉时,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能够证明您申请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方面的证据。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您在诉讼中获得胜诉。同时,建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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