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是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服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一种程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复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复审的理由。此外,还需提供商标图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比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同时,为了支持自己的复审理由,可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像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
然后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现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交。线上提交更为便捷高效,可通过商标局指定的系统进行操作;线下提交则需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办公地点。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等。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商标评审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若申请人未按要求补正,申请可能会被视为放弃。
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过程中,会结合申请人提供的复审理由和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同时,也会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因素。
最后是作出决定。经过实 质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会作出准予注册或维持驳回的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该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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