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的相关规则。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等方面通常更有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由父亲抚养。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多方面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这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同时,如果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被认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从而在抚养权争夺中处于劣势。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最后,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通过询问孩子等方式来了解他们的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