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欠我200块不还该怎么办?

朋友之前找我借了200块,当时也没打欠条啥的,现在过去挺久了,我暗示过几次让他还钱,可他就跟听不懂一样。我这钱虽然不多,但也是我辛苦挣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把钱要回来呀?有没有啥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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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朋友欠你200块不还,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就是你直接和朋友友好地沟通,问问他为什么还没还钱,看看能不能让他尽快把钱还给你。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直接,还能维护你们之间的关系。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管涉及的金额是多少,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就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其中证据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是欠条,如果有的话,这是讨债很有力的证据,因为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还有对方签字,作为书证,效力比较高。 二是人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可能会对证据进行质疑,为了保证证据充分,要是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可以找这些人来证明债权。 三是对方财产证据,诉讼最终目的是拿回借出去的钱,但有些人会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此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后,如果债务方在收到支付令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债权人就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缺席审判:指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审判。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为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解决有关的争议,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审判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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