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及核定标准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这几种。 查账征收是指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账簿凭证,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就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这种征收方式要求个体工商户有较为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按照实际的经营状况来缴纳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是对一些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会根据其经营区域、经营规模、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其一定时期内应纳的各项税额。《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对这种征收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采用这种方式,个体工商户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核定的税额缴纳税款,相对较为简便。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税务机关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 - 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然后再根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种方式适用于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 关于核定标准,不同的征收方式有不同的考量因素。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核定,如所处地段、经营面积、设备数量等。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税所得率会根据不同的行业来确定,国家税务总局会有相关的规定和指引,各地方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总之,个体工商户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税务机关的规定,确定适合自己的征收方式和应缴纳的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