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朋友欠了几百块钱不还该如何处理?

朋友之前找我借了几百块钱,当时也没写借条啥的,就口头说了一下。现在都过去挺久了,我暗示了好几次,对方都没有要还钱的意思。我有点纠结,几百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不知道该怎么要回来。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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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朋友欠了几百块钱不还,首先可以尝试友好协商。协商就是直接跟朋友沟通,心平气和地让对方还钱。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说不定朋友只是忘记了,沟通后就会把钱还你。比如找个合适的时机,像一起聊天氛围轻松的时候,委婉地提醒朋友之前借过钱这事儿。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朋友在规定时间内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那你就可以通过法院要求他还钱。 另外,也能选择直接提起诉讼。起诉的话,得先准备好起诉状,里面要写清楚你们双方的基本信息、你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朋友还钱)以及事实和理由(说明朋友借钱的情况)。同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证明朋友确实借了钱。《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要符合一定条件,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等。拿着这些材料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要是朋友败诉了还不还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还有要注意的是,民事追诉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别过了时效。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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