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00块钱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200块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就是心平气和地和对方沟通,问问不还钱的原因,看能不能达成一个还款协议,让对方尽快把钱还上。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能不伤和气解决问题最好。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一种督促程序,简单来说,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很明确,比如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能清楚证明对方确实欠你钱,而且一方单纯享有权利(你有权要钱),另一方单纯负有义务(对方有义务还钱),就可以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对方还钱。 若支付令也没效果,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上,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哪怕金额只有200元,法院也是会受理的。起诉前要准备好诉讼材料,证据很关键。比如欠条,这是很有力的证据,有对方签字能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这些人作为人证也能帮忙证明;还有对方财产证据,防止对方为了不还钱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条件,第一百二十二条指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起诉。 另外,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别过了时效。 如果走到起诉这一步,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还钱,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措施,比如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