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再还钱还用坐牢吗
我在做生意的时候,签合同被 人骗了一笔钱,后来听说骗我钱的人被抓了,好像是合同诈骗罪。现在又听说他把钱还回来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还用不用坐牢啊?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法律规定到底是咋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即便还钱了,通常还是需要坐牢的。
首先得明白合同诈骗罪是啥。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像用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拿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就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情形和对应的刑罚。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罪名成立了,一般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钱这种行为,虽然能体现犯罪人的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但通常不会免除刑事处罚。不过,积极退还赃款,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理。
要是诈骗的数额并不大,同时对方当事人也出具了谅解书,那么判虚刑(也就是不用实际坐牢)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要是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即便还钱了,依然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还是可能要坐牢。
总之,合同诈骗罪成立后还钱不代表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是否坐牢、坐多久的牢,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来判定。
相关概念: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虚刑:指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在一定条件下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若遵守规定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刑罚方式。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