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过错方时离婚孩子怎么判?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他在婚姻里是过错方。现在我们在孩子抚养权上有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男方是过错方的情况,孩子一般会怎么判呢?我很担心孩子的归属问题。
展开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当男方为过错方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法律对于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此时母亲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是一个综合考量的标准,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虽然男方是过错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比如收入的稳定性、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等;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以及双方的品德、性格等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对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 所以,男方作为过错方,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过错情况会是一个考虑因素,但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最终还是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各方面情况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