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暴力倾向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我和男方打算离婚,可他有暴力倾向,我特别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想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就怕法院把孩子判给他。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男方有暴力倾向的情况,离婚时孩子到底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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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很多夫妻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当男方有暴力倾向时,法院会从多方面综合考量来做出判决。 首先,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根本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意味着法院会把孩子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对于有暴力倾向的男方,其行为很可能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暴力行为可能让孩子产生恐惧心理,影响孩子的性格发展。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对母亲的情感需求较高。所以,在男方有暴力倾向的情况下,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有暴力倾向,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会对女方争取抚养权非常有利。因为法院会认为男方的暴力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存在潜在威胁,从而更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意愿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还是会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总之,在男方有暴力倾向的离婚案件中,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较大的优势,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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