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孩子怎么判?


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因为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没领结婚证就共同生活生育子女,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同居关系。不过,虽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其抚养权的判定规则也是一样的。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孩子还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更强,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大。同时,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这一方。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