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该怎么离婚?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不过有了孩子。现在想分开,不知道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怎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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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子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共同生活并有孩子的情况,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而是涉及到解除同居关系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同居关系。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单纯想解除同居关系去法院起诉,法院是不管的,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处理。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这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处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你们可以先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就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 在确定抚养权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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