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死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孩子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现在涉及到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赔偿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包括各项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怎么算,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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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因交通事故死亡,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一般情况下按二十年计算,但如果孩子并非成年人,是按这个标准和二十年计算的。要是孩子已经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其次是丧葬费。根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也就是说用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六,就是丧葬费的数额。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计算。如果孩子有需要扶养的人,未成年人被扶养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则按五年计算。而且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另外,如果孩子死亡给家属带来精神上的极大痛苦,家属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 相关概念: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受理这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平均到每个人的数额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平均到每个人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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