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两岁以内离婚就一定会判给母亲吗?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首先来说孩子两岁以内抚养权的问题。在法律上,并不是孩子两岁以内离婚就一定判给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通常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比如母乳喂养等。 但是,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就可能判给父亲;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还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以准许的。 接着讲讲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第一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是男性或者女性就有不同的待遇。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但在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 第二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比如长期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在财产分配时会适当予以照顾。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可以适当多分。 第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财产的实际用途和效益,尽量让财产能够继续发挥其作用,不影响生产生活。比如对于生产资料,应分给有经营能力和需要的一方;对于生活资料,要考虑是否方便双方生活使用。 第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离婚财产分配只能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财产分配上也同样如此。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离婚财产分配时,考虑到子女成长需要、女方的权益保障以及对无过错方的保护而设立的原则。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确保分割财产后,各项财产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和生活,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