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没有专门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法律,但有诸多涉及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核心的法律。 所谓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儿童和青少年群体。这部法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个方面为未成年人撑起了权益保护的“保护伞”。 家庭保护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例如,不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像父母如果经常打骂孩子,情节严重的就违反了这一规定。 学校保护上,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社会保护中,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网络保护里,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政府保护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司法保护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