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旨在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 该法规定了家庭保护的内容,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比如,不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 学校保护方面,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社会保护中,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网络保护也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强调的内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司法保护方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