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新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大保护的基础上,新增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形成了“六大保护”的新格局。 在家庭保护方面,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比如要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同时,也列举了一系列禁止行为,像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等。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关监护职责。 学校保护上,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这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等规定。 社会保护中,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例如商场、车站等场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法律依据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等相关条款。 网络保护是新增的重要部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保护,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等规定。 政府保护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应当提供教育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七条等条款有体现。 司法保护规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相关法律依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