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大纲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下面为你介绍其大纲要点。 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还强调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家庭保护方面,规定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如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等。例如第十六条中就详细列举了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 学校保护里,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同时,要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保障其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如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社会保护强调全社会都有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像第五十条就对此有明确规定。 网络保护是新增的重要部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要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其网络安全意识。网络服务提供者要依法履行义务,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例如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政府保护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等。如第八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要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要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例如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