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从多少岁开始?
我爸妈现在年纪大了,我也工作有收入了,就想着开始尽赡养义务。但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子女赡养老人是从老人多少岁开始呢?我想了解这个明确的界限,好合理安排接下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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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子女赡养老人具体从多少岁开始。赡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子女在经济上要给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要照顾老人,在精神上要关心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当父母出现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缺乏劳动能力一般是指父母由于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无法依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取收入和维持生活。比如,父母年迈体弱、患有严重疾病,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和劳动。生活困难则是指父母的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像无法支付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费用、医疗费用等。 所以,赡养老人并不是单纯以年龄来界定开始时间的。即使父母未达到某个特定年龄,但只要出现了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形,子女就有责任和义务去赡养他们。同样,即使父母年龄较大,但如果他们自身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也不一定需要子女立即提供赡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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