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不在了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当母亲不在了,子女通常是有继承权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继承权。简单来说,继承权就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这种权利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子女是母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影响子女的继承权。例如,如果母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表示其遗产由除子女之外的其他人继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母亲的遗产,而要尊重遗嘱的内容。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此外,如果子女存在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子女将丧失继承权。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母亲不在了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存在遗嘱另有安排或者子女丧失继承权等特殊情况,子女的继承权可能会受到影响。在遇到具体的继承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