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规定内容: 从国家制度方面来看,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同时,宪法规定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宪法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比如平等权,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公民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像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 关于国家机构,宪法规定了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各国家机构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国家标志。宪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