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内容丰富且全面,涵盖了国家生活的各个重要方面。 宪法的序言部分回顾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指出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它还强调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第一章是总纲,主要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还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作出了规定,比如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等。 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如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等。 第三章规定了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些国家机构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共同行使国家权力。 第四章是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国家的性质,第二条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等,众多条文共同构成了宪法完整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