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给了对方彩礼,但现在婚事黄了,我想知道我给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在法律上关于彩礼返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哪些情况下对方必须返还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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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是一种具有浓厚民俗色彩的传统习俗。在现代社会,随着婚恋观念和经济情况的变化,彩礼问题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给付了彩礼,后来双方分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意味着男女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实际上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比如,双方登记结婚后就因各种原因分居,没有相互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如果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人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甚至难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但如果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离婚,仅仅以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此外,在实际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返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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