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准予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经常吵架,生活过得很压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情况下是准予离婚的呢?我想看看自己的情况符不符合,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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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准予离婚的情况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要双方自愿且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比如,一方长期赌博,屡教不改,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夫妻感情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起诉离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再如,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下也符合准予离婚的条件。总之,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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