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情形有哪些?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在纳税申报时,想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费会增加公司的成本,所以我很关注有没有符合条件能不用缴纳的情况,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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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下面为您介绍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常见情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公司符合这个销售额标准,就可以免征这两项附加费。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特定情形也可能有免征政策。例如,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因为这些产品在进口环节已经缴纳了相关税费,为避免重复征收,所以给予免征。 还有,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减征后实际缴纳金额为零,也就相当于免征了。 总之,您可以对照上述情形,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免征条件。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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