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在法律中,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当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时,继承人可能会丧失这个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首先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无论是否既遂,继承人均会丧失继承权。例如,甲为了提前获得父亲的遗产,蓄意杀害父亲,即便最终父亲被及时救治未死亡,甲仍然丧失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因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基本精神,不能让实施此类行为的人从自己的恶劣行径中获利。 其次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同样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暴力手段排除其他继承障碍。比如,乙和丙是兄弟姐妹,乙为了独吞父母的遗产而杀害丙,那么乙就会丧失继承权。法律不允许通过非法的、暴力的手段来争夺遗产,维护公平公正的继承秩序。 第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虐待则是指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如果情节严重,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例如,丁长期对年迈体弱的父母不管不顾,让父母生活陷入困境,或者长期打骂父母,给父母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丁就可能丧失继承权。不过,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第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体现,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严重干扰了被继承人对财产的合理分配,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戊为了多分得遗产,私自篡改了父亲的遗嘱,增加了自己的继承份额,这种行为若情节严重,戊就会丧失继承权。 第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这种行为同样是对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侵犯,使被继承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处分财产。例如,己以威胁的方式迫使父亲更改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自己,若情节严重,己也会丧失继承权。 总之,法律明确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平正义,保障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和遗产分配的合理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