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6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最近在处理离婚的事情,对于6岁孩子抚养权归属很迷茫。我们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判定6岁孩子抚养权都有哪些考量因素,最终会怎么决定孩子跟谁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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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关于6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和多方面考量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如果夫妻双方都争取6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这一方会被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若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那么无其他子女的一方也可能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还有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 。 法院在判定时,还会考虑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个人品德等因素,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在一个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这些都是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因素。总之,一切都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项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身心健康等各方面最为有利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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