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6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抚养费的给付内容及方式有哪些?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今年6岁了。我们俩都很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另外,关于抚养费要给多少、怎么给这些问题,心里也没底,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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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6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6岁的孩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比如双方的抚养能力,这包括经济状况,像有没有稳定收入、收入高低等,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好的生活;还有住房条件,宽敞舒适、居住环境安全的住房对孩子成长有利。抚养环境也很重要,周边有没有优质教育资源、治安情况好不好等。另外,抚养意愿也在考虑范围内,哪一方更愿意花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同时,如果孩子能清晰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的意愿,法院也会适当予以考虑 。 接着说抚养费的给付内容及方式。 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给付方式上,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要是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法院会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项时,要把保障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成长最为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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